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请院属各单位结合《“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评选条件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工作。
一、申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包括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条件(详见《“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三、推荐参评名额
高职高专院校每校1人。
四、推荐材料要求
1. 推荐上报材料(相关样表见附件):
(1)基层推荐报告(纸质盖章+电子稿);
(2)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稿);
(3)申报表(电子版);
(4)综合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2. 申报人应同时做好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的准备工作,待学校按程序正式确定人选后再按要求提交。
3. 推荐上报的相关材料请于9月25日前报人事处岳老师(qq:84771162,联系电话84803730)。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2:《“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
3:申报表+汇总表+综合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