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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之一:党的性质的新概括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5日 14:16  点击数:[]

问: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表述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时过20年,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为什么要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十六大党章的这个表述是对党的性质的新概括,深刻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党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十六大党章为什么毫不含糊地强调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呢?这主要是因为,在21世纪,包括广大知识分子在内的中国工人阶级,仍然是中国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而且随着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推进,工人阶级不仅在质量上将大大提高,在数量上也会大大增加,从而使它的整体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传统,又符合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当前,虽然由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些工人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但这并没有改变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而且从长远看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发挥工人阶级的整体优势。因此,我们说党的阶级基础不能动摇,也没有动摇;不能改变,也没有改变。  

十六大党章为什么又提出中国共产党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性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新的丰富与发展。历史表明,我们党从来就不仅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同时也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瓦窑堡会议决议曾经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1945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也曾指出,党章的总纲指出了我们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邓小平在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党不仅应当成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应当成为中华民族先进分子的“集合体”。  

80多年来,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党员队伍、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面对新情况、新挑战,江泽民同志立足世情、国情、党情,提出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丰富了十二大党章中关于党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的表述,与时俱进地提出“两个先锋队”。它符合党执政后的党情,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中国社会主义。  

从原来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到新党章增写“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即由“一个先锋队”展开为“两个先锋队”,这并不是根本原则的不同,而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始终如一的党的性质规定的逻辑发展。“两个先锋队”,不但坚持了:“一个先锋队”的特性,而且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把“千千万万”的人民团结在党的周围,组成“浩浩荡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军,从而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事业。  

问:为什么要把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答: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曾使用过“核心”的提法,明确提出:“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变成工人联合会的中心和核心”。1957年毛泽东也曾正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百年巨变得出的必然结论。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中国共产党不辱使命,勇敢担负起了历史赋予的重任,团结并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种种艰难险阻,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地位、中国历史的方向和中国社会的面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全面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领导革命取得胜利,而且能够领导改革和建设取得胜利。百年巨变得出的结论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才能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因此,十二大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表述,是对这段历史的正确总结和概括。  

十六大党章把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根据实际发展的变化,对党的核心地位作了更加切合我们党和国家现实状况的科学表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在新时期的中心任务,它反映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上的新认识、新实践。十六大党章采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表述,科学地表明了我们党的一个重要主张:世界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各国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条件是不一样的,各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必然多种多样,没有也不可能有适合各国情况的统一模式。各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我国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核心。“小康”一词,源自《诗·大雅·民劳》中“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礼记》也提到了“小康”,它描绘了古人对宽裕、殷实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但是,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历朝历代都没有真正实现过小康的理想。只是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小康才从理想变成了现实。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宣告中国12亿多人民的生活在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概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党心民意,易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有利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共同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它充分说明,今天我们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能够有效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力量,反映、代表并协调社会各方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带领人们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强而有力的领导核心,而这个领导核心实践证明只能是中国共产党。苏东剧变的经验教训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任何对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的削弱、动摇甚至否定,都将导致政局动荡、民族分裂、国家解体、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的严重后果。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们特别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也只有确保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才可能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  

问:过去党章中,一直提“一个代表”,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这次为什么提“三个代表”?  

答: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公开声明自己是为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的。党的七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十二大党章吸收了七大党章的这一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的党章都沿用了这一提法。  

在进入21世纪的新时期,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我们党必须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党如何才能站在时代前列?江泽民同志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产党就是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或者说缺一不可。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人民群众是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说,先进生产力是基础和前提,先进文化是灵魂和旗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主体和目的。中国共产党50多年的执政经验表明,如果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就不可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与“一个代表”不是替代关系,它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党的性质的逻辑发展。“三个代表”不但包含着“一个代表”,而且使“一个代表”更为具体、充实、完整,更加彻底地贯彻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宣布的,自觉代表“绝对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宗旨,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三个代表”既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指导原则,又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途径。离开了“三个代表”,党要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不可能的。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历史必然,是时代所需,符合党心民心。  

问:提“两个先锋队”,是不是意味着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将被削弱?  

答:中国共产党郑重声明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就旗帜鲜明的告诉我们,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绝不能被削弱。我们党强调阶级基础,决不意味着排斥其他阶级和阶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人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的共同理想和基本任务也是一致的,绝不能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党只有既巩固自己的阶级基础又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任务。  

问:党如何才能当好“两个先锋队”?  

答:第一,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执政兴国作为第一要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牢固树立共产党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  

第二,要重点做好在工作、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同时,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第三,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要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要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党要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要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开展党内思想斗争,修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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